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 12月2日,江苏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和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的发布省级地方标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发布,并将于12月25日正式实施。网络《规范》将为江苏省直播经营企业提供精准化合规指导。直播
《规范》围绕直播间“人、营销货、管理规范场”3个维度进行编制,江苏共分7章,发布定义了网络直播营销各类主体,网络规定了网络直播营销的直播基本原则和人、货、营销场管理等内容,管理规范具有涉及要素全、江苏关注领域新和可操作性强3方面特色亮点。发布在“人”方面,网络明确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网络直播间运营者、网络直播营销人员、网络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管理要求;在“货”方面,明确质量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在“场”方面,明确直播间入驻管理、信息管理、检查监控、售后服务等要求。
《规范》紧贴直播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数字人直播合规要求,提出了肖像、著作等权益保障,规定标识区分自然人与数字人主播,并对加强安全、技术、算法管理等6个方面有针对性要求。同时,根据江苏省网络直播营销发展实际,《规范》注重以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形式,明确“应当怎么做”与“不得怎么做”,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作出明确指引。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开展标准宣传推广,持续关注和监督标准实施,并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实施体系化合规集成指导,引导各类网络直播营销主体规范运营,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薛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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